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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手續

遞交方法 

 

申請者必須提交以下文件:

 

        - 填妥之「免租資助申請表」

        - 創業計劃書(請參閱「創業計劃書大綱」)

        - 營運資金證明(如銀行戶口結餘)

        - 香港身份證副本(包括共同申請者)

        - 住址證明(包括共同申請者)

        - 商業登記或公司註冊證明副本(如有)

 

請將所有文件一併親身遞交或郵寄到旺角彌敦道688號旺角中心第一座7樓702室收。

 

在申請者提交所有文件後,旺角中心第一座將依據創業計劃書內容邀請合適的申請者面談,成功申請者將獲個別通知。

申請文件下載 

計劃簡介及申請指引

免租資助申請表

申請處理流程

創業計劃書大綱

評審準則

 

計劃的評審準則如下:

 

- 創新的意念

- 有潛力的創業計劃

- 申請者的質素及能力

- 配合旺角中心第一座形象及目標客群

 

申請者的創業計劃書及面談內容將獲一併評估。

康恩發展有限公司保留對評審及遴選過程的最終決議權。

其他條款

 

遞交申請前請細閱「計劃簡介及申請指引」及以下條款:

 

1. 申請者及共同申請者的團隊必須擁有受資助公司的全部股權,在計劃期內不可轉讓任何股份。

2. 康恩發展有限公司免租資助的舖位只可用作零售用途。

3. 受資助公司必須有至少有一位全職員工於舖位工作及處理公司業務。

4. 計劃提供的免租舖位數量不定,實際須視乎供應狀況及市場供求而定。

5. 受資助公司在計劃完結時可與康恩發展有限公司洽談舖位續租事宜。

6. 如受資助公司在經營業務時觸犯任何法律,受資助公司需獨自承擔有關法律責任,旺角中心第一座及康恩發展有限公司概不負責。

7. 受資助公司如於計劃期內連續兩個月未能達成預先制定的營運目標,或違反本指引內訂明之任何條款,康恩發展有限公司有權終止免租資助並收回舖位。

8. 康恩發展有限公司保留對本計劃的最終決議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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